项目部承合同工程项目承包合同根据公司项目管理规定,任命同志为工程项目负责人,同意该同志组建项目经理部,由项目经理实施对该项目的施工、经营、管理,并代表公司行使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所有约定的权利,履行约定的职责。为确保公司的社会信誉,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甲乙双方就本项目的具体事宜签订如下协议:一、运行方式乙方负责办理工程施工相关手续并承当相关费用。以甲方名义进行项目经理部的筹建和施工项目管理,并以自身作为其权利义务的载体,对工程项目的生产经营和其他一切活动承当法律责任;甲方仅按本协议的约定对工程项目进行监控管理。甲方有权对项目生产合同、财务、质量、安全、工期、进度、文明施工等进行监控检查,工程项目的所有配置(包括人力资源和其他一切资源)由乙方按需要自主配置,但必须满足工程和业主的需要,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承当。二、经营和管理模式1、工程项目受甲方统一管理,可以实行灵活的经营策略和管理模式,但总体管理方式不能与甲方的管理原则相违反,同时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2、乙方作为独立核算实体,自主经营,并对工程项目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经营成果承当责任;甲方仅对工程项目的合同、财务、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等进行监控和管理。乙方在经营中必须遵守甲方的整体经营方针和政策,不得损坏甲方的市场形象。3、乙方应向甲方上交本工程结算总造价的管理费(不含税金与工程所在地政府要求交纳的各种基金和规费),税金按实际发生额由甲方或业主代收代缴,政府要求交纳的各种基金和规费与在本项目所发生的企业所得税均由乙方自行负担。上述管理费在第一批工程款到帐时一次性扣除,其余在工程决算后扣除。税金由甲方从每笔应收工程款中按比例扣取。4、工程项目的资金必须从公司财务走账。所有工程资金必须先入甲方账户,甲方在收取本协议约定的管理费与甲方代付的价款后拨付至由甲方部银行为乙方专设的项目账户。工程款的支付一律采纳支票结算的方式,乙方必须提供有效合法的正式发票。工程资金必须先保证项目施工的需要,即必须在支付完项目材料费、劳务费、专业分包工程款等工程费用与所有债务全部支付完毕后方可另外分配使用,否则甲方在拨款之前有权决定分配以满足工程需要。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与工程所在地政府关于对农民工工资结算与支付的规定,不得拖欠民工工资。乙方的一切费用支出应按甲方财务管理的规定进行归集核算、收集并保管合法的原始凭证,乙方的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