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法律规范 编者按: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进展,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设工程项目大量增加。但是,由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违章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措施缺乏,临时建筑防火性能偏低,消防设施配备不足、施工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导致施工现场火灾多发,尤其是 2024 年中央电视台新址附属文化中心火灾和 2024 年上海胶州路老师公寓火灾,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教训十分深刻。由公安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主编的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法律规范》于 2011 年 6 月 6日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批准发布,将于2011 年 8 月 1 日起实施。其中第3.2.1、4.2.1(1)、4.2.2(1)、4.3.3、5.1.4、5.3.5、5.3.6、5.3.9、6.2.1、6.2.3、6.3.1(3、5、9)、6.3.3(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法律规范》总结分析了近年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重特大火灾的原因和特点,重点对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临时建筑的防火设计、消防设施的设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法律规范》的发布实施填补了我国施工现场消防技术法律规范的空白。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行日期:2011 年 8 月 1 日1 总 则1.0.1 为预防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法律规范。1.0.2 本法律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等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1.0.3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不同施工现场的火灾特点,立足自防自救,实行可靠防火措施,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方便适用。1.0.4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除应符合本法律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术 语2.0.1 临时用房 temporary construction 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性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宿舍、厨房操作间、食堂、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库房等。2.0.2 临时设施 temporary facility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为建设工程施工服务的各种非永久性设施,包括围墙、大门、临时道路、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厂、固定动火作业场、作业棚、机具棚、贮水池及临时给排水、供电、供热管线等。2.0.3 临时消防设施 temporary fire control facility设置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于扑救施工现场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