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文化的基本概念分析论文 一、徽州文化的界定 要讨论徽州文化,首先就要有对徽州文化较为清楚的界定
对此,可以说,学术界至今没有统一的、明确论及的界说
据笔者的理解,所谓徽州文化即是指发生与存在于历史上徽州的以及由此发生辐射、影响于外的典型封建文化
如此定义,至少包含以下四个方面的限定: 其一,我们说的徽州文化是指历史上徽州区划范围内的文化
其地理区域范围包括当年徽州府辖的 6 个县,即歙县、休宁、黟县、祁门、绩溪和婺源
其二,徽州的历史至少有五、六千年,其文化当然可归为广义的大徽州文化的范围
但严格和典型意义上所说的徽州文化概念,主要还是指北宋宣和三年(公元 1121 年)设了徽州府后才全面崛起,在明清时达到鼎盛的文化,但这一文化与其早期进展及后期演变都有内在关联
其三,徽州文化不能仅仅指在徽州本土上存在的文化,亦还包括由徽州而发生,由本籍包括寄籍、侨居外地的徽州人而制造从而辐射于外、影响于外的文化,这其中的关键是要有对徽州的强烈认同
如朱熹,尽管他在福建,主要活动也在福建,但他祖籍在徽州,朱熹本人对徽州强烈认同,从来号称“新安朱熹”等;同时,徽州人也更是强烈地认同朱子,视朱熹为徽州人的骄傲,在思想意识、观念、道德、伦理、社会行为及活动的诸多方面都自觉不自觉地深受朱子思想的影响,故朱子的思想、学术活动等亦可作为徽州文化的内容
其四,这里所说的“文化”应是取其广义的概念,不仅指学术理论、文化艺术,还包括商业经营、宗法伦理、精神信仰、风俗民情、文献著作、社会经济、土地制度、历史人物等等
如此界定的徽州文化概念,实际是将徽州历史文化作为一个独立的、多元的、系列的整体,既有显明的地理空间和时间流程上的限定性,又有内容实质上的限定性,以及由此限定而内在包括的对自身限定的一体化超越,决定了徽学讨论的对象
由此,笔者不会同意有人将徽学(或称之为“徽州学”)的讨论对象仅仅限定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