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依据中有具体的利息计算方法时如何确定迟延履行债务利息 杨敬栓 周忠华 [内容摘要] 迟延履行金具有法定性、强制性、惩处性和补偿性
执行依据有具体的利息计算方法时,法院仍应根据法定标准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情] 在一个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某销售公司与被告李某、被告某工贸公司在法庭的主持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 两被告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前向原告付清借款本息 2 984 500 元,并根据每天626
75 元向原告支付从调解之日起到付清借款之日的利息
二、 案件受理费 17 454 元、诉讼保全费 16 020 元、实支费 6 981 元,由两被告共同负担
2024 年 3 月 12 日,法院为双方当事人出具了民事调解书
履行期限届满之后,被告李某、某工贸公司并未向原告某销售公司付清款项
原告某销售公司即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李某、某工贸公司根据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李某、某工贸公司则认为,在民事调解书中已经确定每天根据 626
75 元向原告某销售公司支付从调解之日起到付清借款之日的利息,不同意根据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执行] 执行法院审查认为,根据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被执行人李某、某工贸公司应当在1 个月内(从 2024 年 3 月 12 日到 4 月 12 日)付清款项
每天 626
75 元是从调解之日到 2024 年4 月 12 日前付清借款本息之日的利息标准,并不是 4 月 12 日履行期限届满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计算标准
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因此,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具有法定性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