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及投资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计划管理和投资管理,提高计划严肃性和投资效益,实现持续有效较快协调进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计划和投资管理,是指在公司制定生产建设计划和投资计划的基础上,包括投资控制、实施过程管理、竣工验收、结算、以及监督考核等全过程
第三条 计划、投资管理遵循的原则(一)对计划管理实行集中决策、分级管理的原则
(二)统一计划、统一管理按计划组织实施的原则
(三)以项目为载体,严格项目管理
按项目编制实施方案,下达投资计划与实施
(四)坚持效益标准控制,各基层单位本身有能力承担的工程项目,都要自行完成,降低外雇成本
列入年度计划的项目必须达到效益标准,确保投资效益
(五)生产计划、投资管理与业绩考核挂钩
建立投资管理奖罚和责任追究机制,维护投资管理的严肃性,将计划、投资管理纳入到各部门主要领导业绩考核中
第二章 投资管理机构第四条 投资项目管理委员会为加强投资决策管理,公司成立投资项目管理委员会
投资项目管理委员会作为公司投资项目决策主体,主要负责公司年度投资总量、投资方向、投资结构及投资项目的决策
投资项目管理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在公司设立经营管理部
负责投资项目的考核及项目管理的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 投资项目专业管理机构(一)经营管理部是投资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对公司投资使用、投资控制、投资项目进行管理
其职责是:1、组织制定公司投资管理规章制度,编制上报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及中长期业务进展规划
2、下达投资计划、组织投资统计和投资效果分析
3、负责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和考核
4、审核年度决算中的投资计划执行情况
(二)开发管理部负责制作年度产能建设方案,如地质工程设计、钻井工程设计、井下作业工程设计、钻井作业监督等内容
(三)生产管理部负责采油工程、地面工程及井下作业监督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