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GB50169-92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 1993 年 7 月 1 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等五项国家标准的通知建标[1992]911 号根据国家计委计标函(1987)78 号、建设部(88)建标字 25 号文的要求,由能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等五项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 GB50170-92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 GB50171-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 GB50172-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 GB50168-92 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 GB50169-92 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三年七月一日起施行。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中第三篇旋转电机篇、第四篇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篇、第五篇蓄电池篇、第十一篇电缆线路篇及第十五篇接地装置篇同时废止。本标准由能源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能源部电力建设讨论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讨论所负责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十六日修订说明本法律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标函(1987)78 号、建设部(88)建标字 25 号文的要求,由原水利电力部负责主编,具体由能源部电力建设讨论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在修订过程中,法律规范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讨论,仔细总结了原法律规范执行以来的经验,吸取了部分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本法律规范共分三章和二个附录。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增加新型设备的接地规定,接地干线涂色标志采纳 IEC 标准同国标一致,对接地装置施工防腐问题、焊接质量要求作了修订,对土壤腐蚀性分级定量和化学降阻剂使用上作了规定。本法律规范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欠妥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直接函寄本法律规范的管理单位:能源部电力建设讨论所(北京良乡,邮政编码 10240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能源部1990 年 12 月第一章 总则第 1.0.1 条 为保证接地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接地装置安全运行,制定本法律规范。第 1.0.2 条 本法律规范适用于电气装置的接地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第 1.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