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文化产业进展的财政政策建议 文化产品具有特别属性,既能够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带来巨大的社会效益;也能够通过直接产业化进展和间接推动社会生产力进展,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
因此,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加快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生产经营机制,建立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而要完成这样的任务,财政的支持必不可少
十八届三中全会将财政提高到“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的高度,要求财政既要着眼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提供合格而丰富的社会公共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又要着力打造与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财政制度
可见,公共财政建设与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的建立健全具有内在统一性,财政能够也应该助力文化产业进展
一、我国财政对文化产业进展的支持情况 (一)财政支持文化产业进展的原因:市场失灵和主体能力不足两大瓶颈 我国文化产业是在经济体制改革和文化体制改革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后发产业,在当前还处于初级进展阶段,面临着市场失灵和主体能力不足两大瓶颈,需要借助财政之力予以突破,为未来的平稳、优质进展打下基础
首先,文化产业市场运行乏力
文化产业的建设、创作、培育周期和成型期都比较长,失败风险较大,常常存在市场失灵的情况
目前,我国在公共技术平台、公共信息平台以及人才建设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市场缺陷,文化基本建设投资和文化知识产权投资均不足,不利于文化产业的固定、流动资产的形成和文化战略后备资源的培育
其次,文化产业资本积累不足
我国对于文化产业资本运行的政策性限制较为严格,资本市场对于进展壮大我国文化产业的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
目前的文化产业大多小本经营,没有稳定的资金来源,致使良好的技术和创意难以形成高水平的产品
消除我国文化产业进展瓶颈的有效方法是财政政策的引导和支持
通过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撬动社会资本对文化产业的投资,同时,通过财政对市场运行的矫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