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部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一、指导思想为规高中部老师绩效考核工作,根据《老师法》、《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老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和《大光华国际学校高中部工资方案》、《劳动合同》的基本精神,本着着力构建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高中部老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全面考核老师的德、能、勤、绩,建立学部健全的老师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全体老师的工作责任感,调动全体老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高中部各项工作的稳步进展,遵照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办法》指导意见,坚持“一突出”(突出教学质量)、“二抓牢”(抓牢检查落实,抓牢奖惩兑现)、“三强化”(强化管理、强化过程、强化师德师风)的工作思路,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基本原则尊重规律、以人为本
尊重教育规律,尊重老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完善绩效考核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老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激励先进,促进进展
鼓舞老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老师不断提高自身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多劳多得,优劳优酬
鼓舞老师在确保质量和效率的前提下适度多带课,开设校本选修课和组织课外活动;引导老师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益
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坚持实事、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讲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对象、容(一) 考核对象为高中部在职在岗的老师、教官和专职教务人员
(二)考核的主要容是:老师履行《老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老师法定职责,履行《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试行)》以与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工作量、教育教学、出勤和劳动纪律等方面的实绩
学部对老师进行考核指标量化评分时,考核表中设置师德师风、工作量、1教育教学(过程和结果)、出勤 4 项一级考核指标,每项分值最高权重不得高于总分的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