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汇率政策、衍生产品市场和金融监管的进展及借鉴价值x 王春英 2024 年 5 月 23 日至 6 月 3 日,国际收支司徐建东助理巡视员率团一行 8 人(考察团成员还包括王春英、候莲芳、乔林智、吕进中、高爱武、姜梅和陆燕华)赴新加坡和意大利进行了考察。在新加坡,考察团先后访问了新加坡金管局、大华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新加坡分行,并就新加坡汇率政策和金融监管制度特点、新元衍生产品市场进展等问题做了一些探讨,并提出了放松外汇管制、进展人民币/外币衍生产品市场的有关建议。 一、新加坡汇率政策和金融监管制度值得借鉴的几个方面1975 年新加坡开始实行盯住一篮子货币的汇率制度。1978 年新加坡实现了新元的完全自由兑换。1981 年以来新加坡的汇率政策成为其货币政策的中心。通过建立适合自身经济特点的汇率政策体系和实施有效的外汇管理,新加坡实现了物价稳定、新元稳定升值和经济增长的目标,并进展成为世界第四大外汇交易中心。(一)新加坡保护新元不受投机性攻击的原因和主要措施1.通过新元非国际化政策限制非居民通过新元融资投机新元新加坡 1978 年取消了所有的兑换限制,无论居民还是非居民,都可以自由地将新元汇往境外或汇回境内,也可以在外汇市场上自由交易。由于是小型开放经济体,易受外部冲击,新加坡 1981 年转向以汇率为中心的货币政策时遇到了非常多的困难。因此,1983 年起新加坡开始实施并且长期坚持明确的新元非国际化政策,即不鼓舞新元成为国际货币。这一政策的目的在于确保新元市场的增长与经济增长相适应,确保货币政策的有效性不受冲击。新元非国际化政策的核心内容是严格限制非居民持有新元的规模。第一,非居民通过发行股票筹集的新元资金,假如用于金管局许可范围外的境内经济活动,则必须兑换为外汇,且兑换前需通知金管局;非居民通过发行债券筹集的新元资金若用于金管局许可范围以外的境内经济活动,必须向金管局申请;假如金融机构有理由信任非居民获得新元后可能用于投机新元,则对非居民的新元信贷不可以超过 500 万新元。第二,对非居民超过 500 万的新元贷款或非居民发行的新元股票或债券,所融资金假如不在新加坡使用,必须在汇出时转换成所需外币或进行外币掉期。这些措施限制了非居民获得新元流动性,使得潜在的投机者难以卖空新元,明确地发出了新加坡不允许投机新元的信号。有人抨击新元非国际化是变相的资本管制。对此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评价是,该政策对新加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