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生态健康养殖技术规范畜牧生态健康养殖技术规范一、前言发展畜牧生态健康养殖,可显著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解决畜禽产品生产与消费需求、养殖用地与耕地保护、畜禽粪便污染与维护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可在推进畜牧业规模养殖的同时,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以安全、优质、高效为内涵,实现数量、质量和生态效益并重的可持续发展
培植建设一批符合标准化生产要求、具有较强影响力和示范作用的现代畜牧生产企业,可稳定畜禽养殖总量,增加畜产品的有效供给,促进畜禽良种和生产实用技术推广,提高畜牧业生产水平;畜禽粪便污染得到综合治理,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动物疫病的防控能力,降低公共卫生安全风险
二、场址选择适宜,场区布局科学1、场址须符合当地总体规划
禁止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养区域建场
2、距铁路、交通要道、城镇、居民区、学校、医院及其他畜禽场 1000 米以上;距屠宰场、畜产品加工厂、畜禽交易市场、垃圾及污水处理场所、污染严重的厂矿 1500 米以上
3、地势平坦高燥、背风向阳、空气流通良好、排废排水方便,未被污染、无疫病流行的区域
4、圈舍建筑一般采用朝南偏东或偏西 15°~30°,圈舍间应保持一定的间距,相邻两栋纵墙距离 7 米以上,端墙之间不少于 9 米,距围墙不少于 3 米
5、合理布置办公与生活区、生产区和附属配套区
6、清洁道和污染道严格分开,互不交叉,可利用绿化带隔离
三、饲养品种优良,饲养规模适度1、饲养畜禽品种为地方优良品种、通过审核的新品种(配套系)、批准引进的品种(配套系)或杂种优势明显的杂交组合
2、畜禽品种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及企业标准,国外引进的品种参照供方提供的标准
3、畜禽养殖场(小区)饲养种类应单一,不应饲养犬、猫等其他动物
4、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的养殖场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