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说明一、《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02-31-2024)(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TY02-31-2024)》(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24)》,《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24)》;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GB50500-2024)(以下简称《计价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24]44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24]4 号),结合我省建设领域工程计价改革需要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省行政区域的工业与民用建筑通用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依据,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造价计价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本定额工程造价计价程序表中规定的费用项目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增值税
本定额基价各项费用根据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本定额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措施费、安文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组成,工程造价计价时可按需分析统计、核算
其他措施费不发生或部分发生可作调整
六、本定额中定额子目编号含有“Ha”字母的定额子目,为我省扩充标记
七、本定额基价是定额编制基期暂定价,按市场最终定价原则,基价中涉与的有关费用按动态原则调整
八、本定额基价中的人工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有关规定,经测算的基期人工费
基期人工费在本定额实施期,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结合建筑市场情况,定期发布相应的价格指数调整
九、本定额基价中的材料费是根据《消耗量定额》与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