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作业应急处理预案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建立东江水利枢纽水上作业事故应急反应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组织水上作业事故应急反应行动,及时搜寻救助遇险船舶、水上设施和人员等,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特制定本方案。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等相关法规,结合本枢纽实际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船舶水上作业事件是指船舶在生产作业、航行、锚泊等过程中发生碰撞、触礁、搁浅或机械故障等造成人员死亡(失踪)或严重危及船员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本预案适用于枢纽管理区通航水域发生的较大、一般水上作业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特别重大、重大事件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4、事件分级 (1)特别重大事件(I 级) 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 30 人以上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或水上保安事件。 (2)重大事件(II 级) 造成 10 人以上、30 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 10 人以上、30 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或水上保安事件。 (3)较大事件(III 级) 造成 3 人以上、10 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 3 人以上、10 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或水上保安事件。 (4)一般事件(IV 级) 造成 3 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 3 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或水上保安事件。5、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严格管理; (2)职责明确,法律规范有序; (3)反应灵敏,运转高效。二、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副总指挥:成 员: 主要职责: (1)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 (2)负责指挥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3)负责对事件处置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和部署; (4)负责向政府相关部门请示、报告工作,协调各相关部门共同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5)负责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 2、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成员 2.1 指挥部办公室 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办公室设在办公楼一楼小会议室。办公室主任由 担任。 主要职责: (1)负责应急预案管理和更新,组织应急演练; (2)负责协调指挥部成员; (3)负责突发事件信息处置,并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通报情况;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