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2024 年 12 月目 录1 总则 11.1 编制目的 11.2 编制依据 11.3 适用围 11.4 工作原则 21.5 事故分级 21.6 预案体系 32 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42.1 风险分级管控 42.2 预警 42.3 隐患排查治理 53 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 63.1 事故信息报告 63.2 先期处置 84 水利部直属单位(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 84.1 应急响应分级 84.2 一级应急响应 94.3 二级应急响应 114.4 三级应急响应 135 地方水利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 145.1 应急响应分级 145.2 一级应急响应 155.3 二级应急响应 165.4 三级应急响应 176 信息公开与舆情应对 196.1 信息发布 196.2 舆情应对 197 后期处置 197.1 善后处置 197.2 应急处置总结 198 保障措施 208.1 信息与通信保障 208.2 人力资源保障 208.3 应急经费保障 208.4 物资与装备保障 219 培训与演练 219.1 预案培训 219.2 预案演练 2110 附则 2210.1 预案管理 2210.2 施行日期 22附录 1 事故分级标准 23附录 2 水利部直属单位(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有关司局专业(专项)应急工作方案清单 24附录 3 生产安全事故响应流程图和应急组织体系图 27水利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规水利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提高防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2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24 年);(2)《中华人民全生产法》(2024 年);(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24年);(4)《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2024 年);(5)《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24〕11 号);(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88 号,2024 年);(7)《水利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和处置规则》(水安监〔2024〕220 号);(8)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1.3 适用围本预案适用于以下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时水利部的应对工作:(1)水利部直属单位负责的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活动;(2)水利部直属单位生产经营和后勤保障活动、水利部机关办公与后勤保障活动;(3)地方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活动。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