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环境效益开发论文 上世纪 70 年代末,我国开始重视水利水电工程的环境影响问题,有关的讨论也开始增多
1988 年 12 月颁布了《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法律规范》(试行)(SDJ302-88),使得水利水电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更加法律规范和深化
1992 年 11 月颁布《江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法律规范》(SL45-92),强调流域规划要把流域的环境保护作为目标,首次规定了流域规划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1993 年国家环境保护局发布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
3-93),1997 年 11 月又发布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明确指出《导则》是水电及梯级水电开发项目环评的技术指导性文件
迄今为止,我国的水电开发多是进行单项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而梯级开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很少
笔者结合单项工程和梯级开发工程,对环境的影响进行讨论
1 流域水电开发的环境效益分析 流域水电的建设可兼顾防洪、航运、供水、灌溉等多种水资源的开发利用
假如流域水电开发及其它水资源开发利用合理、正确,从宏观上分析,将对环境有所改善,是具有环境效益的
1 水电梯级开发可发挥梯级效益 梯级水电开发可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协调水资源综合利用之间的矛盾,获得梯级效益
上游水电站水库调节径流可增大下游所有梯级水电站的保证出力和年发电量;上、下游水库联合调度,可协调发电和其它用水要求的矛盾;上游水电站削减洪峰、蓄存洪量,可提高下游各级水电站防洪标准,减小泄洪设施规模;上游电站水库有时可为下游电站缩短初期蓄水时间
梯级连续开发,可优化安排各级水电站的施工进度,施工期互相搭接施工高峰又互相错开,利用上游水库蓄水时机减少下游电站的施工导流流量,减少施工队伍转移的费用和时间,提高施工设备和场地的利用率,可缩短总体工期,减少总投资
2 进展水电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