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证券市场低效率制度 一、问题的提出 证券市场效率,一直是证券市场进展中的核心问题,也是金融讨论的重要课题
在金融经济理论中,关于证券市场效率问题最有影响力的理论应首推 E.F.Fama 在 1970 年提出的“有效率市场假说”(EfficientMarketHypothesis)
该假说认为,若证券市场在价格形成中充分而准确地反映全部相关信息,则称该市场为有效率的
若证券价格并不由于向所有证券交易参加者公布了信息集中而受到影响,那么,就说该市场对信息集中是有效率的
换言之,能够有效地利用经济、金融等各方面信息的证券市场,就是“有效率市场”
法律规范而言,假定不同的相关信息被渗透到证券价格中,根据证券市场上信息集中的三种不同类型将市场效率划分为三种水平:(1)弱态有效市场(WeakfromEMH):是指信息集中只包括价 格 历 史 序 列 中 的 价 格 和 信 息 ; (2) 半 强 态 有 效 市 场(SemistrongfromEMH):指现时的股票价格不仅体现全部历史的价格和信息,而且反映所有与公司证券有关的公开有效信息;(3)强态有效市场(StrongfromEMH):是指市场价格充分反映有关公司的任何为市场交易参加者所知晓的全部信息
有效率资本市场理论提出之后,引发了大量关于反映在证券价格中的信息的质量和数量的实证讨论
经过大量实证分析,大多数检验结果表明,发达国家的证券市场符合弱态有效和半强有效的资本市场有效理论
但是,强态有效市场理论并不成立
随中国证券市场的建立与进展,国内学者对我国证券市场的效率问题给予了积极性关注
从中国的现实情况看,股市有效性的检验主要集中于是否弱式有效,从实证支持分析,1993 年以前的讨论数据得出的结论是非市场有效,此后的讨论大多支持弱式有效,这反映了中国股市存在明显阶段性变化
此外,一些学者对中国股市若干时间区间段的子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