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物资管理工作,促进公司物资管理工作的制度化、法律规范化,降低物资采购和使用成本,获得最佳经济效益,并符合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公司物资管理实行两级管理体制,即:公司物资管理部门,项目物资管理部门。各级单位的物资管理部门,在符合“精简、高效”的原则下,应配备相应的物资专业管理人员,物资主管和统计人员保持其相对稳定。第三条 物资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一、根据施工生产任务的需要,保质保量、适时适地、配套齐备、经济合理的组织物资供应,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二、加强经济核算,严格控制材料费用,细化管理、节约降耗,合理组织物资的采购、运输、计量收方、储存、供应和使用,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三、学习现代物资管理的经济理论和科学管理技术,掌握现代物流技术和方法,积极推行物资管理现代化,全面加强物资管理,提高物资管理水平,逐步实现物资管理法律规范化、系列化、标准化。四、培训物资工作人员,提高思想、文化、业务素养,以适应物资管理科学化和现代化的需要。五、不断总结经验,组织沟通推广,使物资管理的各项工作得以持续改进。第四条 公司物资管理工作的目标一、建立合理的物资采购供应机制,以尽可能低的供应管理成本最大限度地满足施工生产的物资需求。二、为物资采购、流转建立合理的工作程序并予以实施,减少物资流转环节,保证物资供应时间和质量。三、为物资采购、保管、使用与处置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防止效益流失。四、建立施工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充分利用周转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的使用价值。五、建立限额发料制度,并协助做好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使用工作,降低物资消耗水平。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和公司所属各项目部。第二章 各级物资管理部门职责第六条 公司物资装备部是公司物资管理的主管部门,其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物资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局的各项物资管理制度,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二、负责公司各项目物资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深化施工场地了解和指导项目物资部门的基础管理工作,提高项目物资管理水平。三、负责组织局集中招标采购权限范围外的大宗材料的统购供应工作。组织或参加公司及下属项目的大宗材料的招标采购工作,在招标过程中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四、做好对供方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