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是寒窗苦读,怎愿甘拜下风
1浅议如何提高罪犯劳动现场管理《监狱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必须参加劳动
”《刑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其它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由此可见,罪犯进行劳动改造是具有强制性,是一种法定的义务
罪犯要劳动改造,就一定有生产场地或生产车间,就势必涉及到对罪犯生产现场的管理
如何对生产现场进行行之有效管理,特别是对劳动工具的管理,如何控制罪犯利用风险性工具在生产现场作案,维护监管安全稳定,是我们基层监狱人民警察一直以来的困境
我狱根据司法部和省局的要求,进行了对监狱劳动现场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推行“5S”活动,对生产现场实行规范化管理,为我们监管环境的安全稳定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帮助
一、罪犯劳动现场管理的定义及特征监狱劳动现场是监狱对罪犯实施劳动改造的主要场所,不断提高监狱劳动现场管理水平是监狱管理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罪犯人身安全、调动罪犯劳动改造积极性、提高改造质量的基本要求,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基础
我们应依法实施劳动改造,要不断优化监狱劳动改造罪犯的各种资源配置,树立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和技术
坚持依法管理,落实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规和各项行业技术标准的规定,推进监狱安全生产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监狱管理能力,确保监管安全稳定
监狱劳动管理如何体制两种效益的有机统一,是监狱生产现场管理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监狱的劳动生产管理赋予了与社会同类劳动相区别的特点
也构成了罪犯劳动现场管理的基本特征
首先,目前我国监狱劳动基本是无偿同是寒窗苦读,怎愿甘拜下风
2的,罪犯的劳动收获主要体现在对他们改造表现的评价上,并根据这方面的评价结果对他们予以行政或司法奖励
其次,罪犯劳动管理采取严格的区域分割与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