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取保候审的流程图申请取保候审的流程图如下:取保候审须知一、适用条件 1、正面条件①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②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实行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③ 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④ 需要逮捕但又证据不足的被拘留人;⑤ 不能在法定期限处理完毕,但又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⑥ 持有有效出境证件,不需要逮捕但又可能躲避侦查的
2、不能适用取保候审的情形 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躲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暴力犯罪,以与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侯审
二、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 (一)保证金的保证 1、数额在 1000 元人民币以上
2、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等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二)保证人的保证 1、保证人的条件① 与本案无牵连; ② 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③ 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④ 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2、保证人的义务① 监督;② 报告 3、保证人的责任① 行政责任:罚款 ②刑事责任③ 民事责任:连带赔偿责任
假如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同时也是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保证人还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以其保证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起的诉讼请求数额为限
三、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 公安机关 检察机关 法院 四、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 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保证金的收取、保管、确定是否违反规定) 五、被取保候审人应遵守的规定①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② 在传讯的时候与时到案;③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④ 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的后果 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