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美学框架讨论论文 对于电影美学讨论来说,“电影美学”本身还是一个问题,就更不必说“中国电影美学”了。尽管在解决这个问题的过程中将会遇到一系列麻烦的理论问题,但是,只有在解决这个问题的过程中电影美学的讨论框架和学术法律规范的问题才能恰当地提出来并且得到确定。很显然,这个问题假如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不管我们已经有了多么丰富的电影美学思想,电影美学的讨论都不大可能卓有成效地展开(因为电影美学讨论是一个庞大的工程)。提出这一问题的初衷,不是为了限制电影美学讨论的制造性,而是为了更有效地利用和发挥这种制造性。这一点,从学术讨论的群体性(科学讨论越来越需要合作与协作,而不是单干)和机构性(即有组织地进行)运作的角度,更容易理解。其意义在于,最大限度地节约和有效地利用有限的文化资源(包括财力与智力的投入)。在国内有关高校正在积极申请国家影视学术基地之时,这个问题的提出与解决便具有更为紧迫的现实意义。 首先是电影美学的讨论对象亟待明确。 电影美学的讨论对象是一切电影审美现象。假如我们接受这个界定,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如何界定电影审美现象。对于这个问题,我的观点是,电影审美现象是一种效果现象(当然同时它也是一种等级现象)。也就是说,电影审美现象只能根据电影观众的审美接受状况来确定。 而电影审美接受只有在与电影艺术接受的区分中才能更明确地加以确定。这又涉及到对于审美与艺术的理解问题。我认为,电影审美接受可以界定为对广阔观众接受起来比较顺利、而且一般来说也比较高尚的因素的接受。电影艺术接受可以界定为广阔观众接受起来有一定难度、而专业工作者却特别敏感的因素的带有探究性的职业性接受。在这个意义上,电影审美接受不同于电影艺术接受。但必须说明的是,电影艺术接受可以转化为电影审美接受。也就是说,电影艺术现象有可能(但不是必定)转化为电影审美现象,而电影审美现象则必定曾经是电影艺术现象。从这样的观点来看,无论是所谓的“娱乐片”,还是“艺术探究片”,都是既有审美因素,又有非审美因素,只是,这两者的两种因素的分布有很大不同。娱乐片以审美因素为主,探究片以艺术因素(较严格意义的艺术)为主。应该指出的是,影片中的比较露骨的色情因素和残忍的暴力因素、恐怖因素,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既不是审美因素,又不是艺术因素,而是非审美因素。这些因素的弱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审美色彩。但这并不意味着非艺术、非审美的因素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