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区水工环地质勘查论文 1 工作内容 矿区水工环地质工作内容,应根据矿区勘查阶段和矿床类型的不同按《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法律规范》(GB1271991)、《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法律规范总则》(GB/T139082024)和各类矿种的矿产地质勘查法律规范等要求结合矿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综合确实。主要有区域和矿区水工环地质测绘、静止水位观测、抽水试验、钻孔简易水文地质观测、钻孔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编录、坑道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编录、地(表)下水长期观测、取样分析测试等。 2 技术要求 2.1 区域和矿区水工环地质测绘区域水工环地质测绘比例尺一般采纳 1∶50000~1∶10000,测绘范围应包括一个完整的补、径、排在内的水文地质单元。在充分收集已有水文地质、社会自然地理、水文、气象、地震、环境污染、地质灾害等相关资料的基础上,要求基本查明区域地形地貌、地层岩性、构造及其富水性,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条件,最低侵蚀基准面位置、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污染现状、第四系松散层分布和厚度、岩体风化程度、构造破裂带和软弱结构面(夹层)特征、节理裂隙发育情况、岩石坚硬完整程度、各岩土体物理力学性质特征、岩容发育情况、自然和人工边坡的稳定现状、采空区、不良地质现象分布和特征等水工环地质条件。矿区水工环地质环境地质测绘比例尺一般受用 1∶10000~1∶2000。测绘范围应包括矿床开采和疏于矿床可能造成矿山地质环境和生态环境改变和可能影响到的范围。要求重点查明与矿床开采有关的水工环地质条件——开采技术条件。水工环地质测绘观测路线采纳穿越法和追索法相结合,一般垂直岩层、构造线走向和沿地貌变化显著方向,对重要地质体、接触带、断层带、软弱夹层、地质灾害和不良地质现象发育地带、河谷、沟谷和地下水露头多的地方进行追索、观察、详细记录和描述,并描绘仿信手剖面图和进行拍照。对造成地质环境污染和破坏的地带进行重点调查和观测。原则上 1∶50000 测绘观观测线路间距 500~1000m,观测点密度 30~50 个/km2;1∶10000 测绘 观 观 测 线 路 间 距 250 ~ 500m, 观 测 点 密 度 30 ~ 50 个 /km2;1∶2000 测绘观观测线路间距 100~200m,观测点密度 30~50个/km2。2.2 野外调查内容和要求 2.2.1 水文地质调查内容和要求(1)泉水调查:查明出露地貌位置和地质条件(地层、岩性、构造、产状)、成因类型、补给来源、流量、水质(颜色、透明度、口味、气味、沉淀物、悬浮物)、水温、访问其动态变化情况。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