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工作考核方案编制:审核:批准:限责任公司2024 年 01 月 25 日为确保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各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纳入法律规范化,法制化,文件化轨道,公司质量方针和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公司将对与产品质量相关各级各类人员的质量职责和部门的质量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质量工作考核分日常监督和定期考核,由公司设立考核工作小组组织实施, 具体方案如下:一、考核范围:产品工程部、质量保证部、人力资源部、炸药分厂、玻璃钢分厂、销售部、供应部、生产技安部财务部、综合事业部、计划部、信息管理部及与产品质量相关的其他人员
其中工会、保卫处、总厂勤杂人员不列入考核范围内
二、考核依据:《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及相关管理标准
三、组织机构: 组长:副组长:考核组成员具体考核工作由质量保证部负责组织
四、考核方式: 由质保部负责日常质量监督,在出现顾客投诉(退货、对产品质量提出质疑)、批量不合格、或产品质量出现异常波动时,组织相关人员调查原因,落实责任,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定期考核由考核小组在每月底对各部门质量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考核,以考核结果作为“质量奖发放”依据
五、质量奖来源:被列入考核范围内人员月应得工资总额提取 10%作为质量奖基数
并根据各部门及相关人员与产品质量责任大小确定质量责任系数,系数表见附表
计算公式如下: 个人月实得质量奖=个人当月应得工资×10%×(个人质量责任系数×所在部门实得考核百分数-1)厂级领导月实得质量奖=个人当月应得工资×10%×(个人质量责任系数×所主管部门实得考核百分数的平均值-1)无直接质量责任的厂级以上领导月实得质量奖=个人当月应得工资×10%×(个人质量责任系数×所有被考核部门实得考核百分数的平均值-1)注:1)、生产分厂的实得考核分数=100%-(月份质量管理工作考核所扣百分数+月份指标考核未完成所扣百分数) 2)、当所得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