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矿(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二 O 一二年七月目 录一、总则………………………………………………………………1二、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5三、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44四、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60五、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72六、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78七、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97八、信息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116九、应急救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126十、地面设施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132十一、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142十二、职业健康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150山西省煤矿(井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局《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进一步推动我省煤矿安全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根据“七高一文明”的进展模式,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以下简称“标准及评级办法”)。第二条 本标准及评级办法适用于山西省境内所有合法生产的井工煤矿。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一、二、三级。竣工投产矿井的安全质量化验收参照本标准执行。第三条 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安全方面:一级标准化矿井年度百万吨死亡率为 0,不得发生死亡事故;二级标准化矿井年度百万吨死亡率必须控制在市或集团公司当年百万吨死亡率以下,但不得发生 3 人及以上死亡事故;三级标准化矿井考核年度内不得发生 3 人及以上死亡事故。2. 依法开采:必须具有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营业执照等证照,并齐全有效。3. 采煤方法:必须实现正规壁式开采或按批准的采煤方法开采,生产布局合理,采掘关系正常。4. 瓦斯抽放:矿井“四量”即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高瓦斯及“双突”矿井抽采煤量符合规定,采区回收率达到规定。矿井产量不得超过矿井瓦斯抽采系统能力。第四条 安全质量标准备化考核专业分为 11 个,即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