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委组综〔2024〕22 号关于转发新版《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市直各单位: 现将中央组织部新颁发执行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转发给你们,请仔细贯彻执行。在贯彻执行中,要注意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建立健全收集归档工作制度。收集归档工作是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重要环节。当前要重点收集反映干部自然情况和德、能、勤、绩、廉的材料归档,充实档案内容各单位要明确专人为干部档案联络员,负责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并请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前将《干部档案联络员登记表》报送市委组织部干部信息管理中心。二、把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入口关”。对收集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要仔细鉴别,严格审核,防止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进入档案。对伪造、涂改的档案材料,要对当事人进行批判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新版《规定》已允许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载体使用 A4型公文纸,但请注意的是,为保持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装订的延续性和完整性,我市各材料形成单位提供的 A4 纸型归档材料上、下、左、右四个方向应当至少留有 25 毫米的边距,请各单位严格按此标准执行。三、仔细落实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员,要仔细组织学习新版《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内容,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坚持党性原则,维护干部人事档案的真实性。各单位在近期将本单位尚未归档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仔细整理一遍,请于 2024 年 7 月 20 日前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送市委组织部干部信息管理中心和市人事局办公室市教育局人事科。今后,对新形成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要及时报送归档。市委组织部干部科联系人: 邓炜华 6338998市人事局干部档案室联系人:吴必春:6332638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人: 段世勤:6329677附件:《干部档案联络员登记表》。中共邵武市委组织部2010 年 6 月 17 日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法律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确保为公道正派地选人用人提供真实、全面的档案信息,为维护干部的合法权益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遵循真实、全面、及时、法律规范的原则,重点收集反映干部自然情况和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