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为仔细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加强合作”的应急救援原则,在较大及以上各类事故发生后能及时予以控制,高效、有序地组织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证员工及企业财产的安全,维护酒钢(集团)公司与宏晟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或其他可能严重威胁群体职工健康安全等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包括以下较大及以上事故和自然灾害:2.1 伤亡事故;2.2 建筑安全事故;2.3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2.4 环境污染事故;2.5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事故;2.6 火灾事故;2.7 爆炸事故;2.8 破坏性地震;2.9 生产、设备安全事故。2.10 其他安全事故。3 术语、定义3.1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2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3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4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 职责4.1 应急救援指挥部工作职责4.1.1 负责本预案的制定和修订完善。4.1.2 负责成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并明确机构各成员职责。4.1.3 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和统一指挥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4.1.4 负责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以及工作协调。4.1.5 负责事故的通报、救灾、抢修、恢复全过程的指挥、命令、处理。4.1.6 负责紧急调用救援人员和各类物资、设备与交通工具。4.1.7 遇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负责组织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4.1.8 负责配合集团公司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与安抚,以及恢复生活、生产秩序工作。4.1.9 定期安排或组织预案的演练,根据工艺、危险等情况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4.1.10 召集救援组织机构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尽快制定选择救援的最佳方案并组织实施。4.2 宏晟公司总经理作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现场的统一指挥和总体协调。4.3 宏晟公司副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