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家园章程长江大学爱心家园章程一、总则(一)、组织名称长江大学爱心家园(二)、爱心家园宗旨 关注、关怀、关爱在校贫困生,协助学校,自觉奉献,通过勤工俭学,解决部分大学生经济困难;提倡“加强理论学习,紧密结合实际”,增强在校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提高其对社会的认识和把握能力,锻炼其社会实践能力,培育其知行合一的精神
(三)、爱心家园性质 长江大学爱心家园是长江大学校团委和长江大学社团联合会领导的学生团体,是校内目前规模较大的社团之一爱心家园将以长江大学校内为主要活动阵地,适当开展校外实践活动和对外联谊
主要内容如下:1、适时与国内具有爱心的优秀企业(公司)合作,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和资助
2、组织会员进行社会实践、勤工俭学方面的政策、法律和理论学习与沟通探讨
3、在校内进行有关勤工俭学的板报、海报、网络等宣传,加强学校对在校贫困生关注、关怀、关爱的程度
并建立信息站提供相关的信息援助
4、组织会员参加校团委主持的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以及寒暑假、“十一”、双休日等短期社会实践活动
主要形式为社会调研、勤工俭学等
(四)、爱心家园特色文化1、组织目标 解决贫困同学自身困难,锻炼适应社会的能力,增强自主创新的意识,将长大学子自强不息的精神火炬传递到社会
2、爱心家园精神 自立自强,自觉奉献3、团队精神 我的爱心家园,爱心家园的我4、爱心家园理念 求真 务实 有为 创新5、服务理念 管就高标准,干就创一流6、爱心家园会标(见封面)7、现长江大学爱心家园组织框架图(五)、爱心家园原则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种法律法规,遵守学校有关管理规定
接受校团委等领导的指导;遵守学校有关管理规定
活动和运行实行民主集中制
二、成员(一)成员资格1、成员须是长江大学在校学生
2、成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种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政策、法,遵守长江大学的规章制度
3、成员须遵守长江大学校级校规,不违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