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工程概况及编制依据1.1工程概况序 号项 目内 容1工 程 名 称澄迈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扩建工程(第一标段)2建 设 单 位澄迈城乡建设与旅游进展有限公司3设 计 单 位中元国际工程设计讨论院海南分院4承 包 范 围两栋实训楼, 1 栋图书馆; 1 栋行政楼, 1 栋教学附楼,室外配套工程,项目建设配套相应的围墙、停车场、道路硬化、绿化、室外水、电、排污等。5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约为 23045㎡。A﹑B 两栋 5 层实训楼, 建筑面积约为 13345㎡;1 栋 4 层的图书馆,建筑面积约为 3065㎡; 1 栋 4 层的行政楼,建筑面积约为 3500㎡; 1 栋 6 层的教学附楼, 建筑面积约为 3165㎡。6地 理 位 置澄迈县金江镇7工 期330 日历天8质 量 要 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法律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1.2编制依据1.2.1《安全生产法》1.2.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1.2.3《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法律规范》JGJ80—91;1.2.4《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JGJ130-20011.2.5其它有关安全管理的国家有关法律规范标准.第2章 防坠落技术措施2.1基本规定2.1.1高处作业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2.1.2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2.1.3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准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2.1.4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2.1.5施工作业场地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阻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洁净;拆卸下的物件、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弃。2.1.6雨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实行可靠的防滑措施。2.1.7遇上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2.1.8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实行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立即恢复.2.1.9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