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处罚条例 为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实现文明施工,保障施工人员和周边市民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为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促进企业文化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一条:凡现场作业人员(包括外援工、分包单位和管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一次罚款 200 元;不法律规范佩戴的,处于 100 元罚款。第二条:项目施工严禁酒后作业,发现一人次处于 500 元的罚款,酒后高空作业处于 2000 元的罚款,并要求立即出场,不得再次上岗。第三条:在施工现场发现穿高跟鞋或拖鞋者一次罚款 100元.第四条:施工现场不准带儿童进入施工作业区,发现一例处于 100 元的罚款。第五条:现场施工不得赤膊上岗,发现一人次处于 100 元的罚款.第六条:施工现场发现使用不满十六周岁的童工,一人次处于责任人 500 元的罚款.发现 60 岁以上的老人或高血压登高作业,发现一次罚款 500 元,并限期整改,累犯者加倍处罚。第七条:施工现场不得有打架、斗殴和进行违法违纪的行为,发现一次,不管双方有理无理各处于 5000 元的罚款,且不伦情节是否严重均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在架子上嘻闹的处于 500元的罚款。造成事故者,除追究其刑事责任外,另罚款 10000—100000 元.第八条: 严禁高空上掷扔物品,违者罚款 200 元一人次(无论有无损失)。造成成品损坏、砸伤人员等事故者,由肇事者承担赔偿责任。第九条: 高处悬空危险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扣。施工现场未配备安全带的处项目部 200 元,不按要求配带的发现一人次处于 100 元的罚款。 第十条:造成现场扬尘高度超 1。5 米的,一次罚款 500。影响居民生活的,一次罚款 2000 元。 第十一条: 渣土车未清洗洁净进入市政道路,或带泥水上路的,一次罚款 200 元。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违者罚款 500 元,并负责楼层清洁。第十三条: 临边、洞口未及时安装护栏,处以 500 元/次的罚款,并立即整改。第十四条: 材料堆放场地及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仓库严禁使用明火或吸烟,违者罚款情 500 元.造成事故后由究肇事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施工现场擅自使用明火焚烧物品,处于 100 元的罚款。第十六条: 现场施工用电违反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一锁的非专业电工进行电工作业的.处 100 元的罚款,并限期改正.第十七条: 现场无施工用电档案或用电档案不齐全,限期改正,并处责任人 200 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