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师院校师范生师德教育论文 摘要:对师德的认知由德性伦理转向法治伦理,有其合理性,也存在缺陷,要对德性伦理与法治伦理进行调和
由此界定师德的内涵包括道德修养与职业道德
师德教育的内容包括道德修养教育、法治意识教育和职业道德能力教育
当前,高师院校师范生师德教育取得成绩的同时还存在些问题亟待解决
应当通过专业教育与道德教育并重、完善高师院校师德教育的课程设置、增强师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及树立师德楷模提高学生道德自律等路径进行提升
关键词:高师院校;师范生;师德教育 师德教育是高师院校师范生教育的重要内容
当下,由于社会转型和法治建设的不完备,老师违反师德的现象时有发生,给老师队伍的光辉形象蒙上阴影,也对师范生的师德教育产生不良影响
对师范生进行师德教育历来是学术界讨论的重点
多数学者认为师德教育应当加强师范生的德性教育,促进师范生不断提高自身道德修养和职业道德水平
但有部分学者认为对师范生的师德教育不能停留在道德层面,而是更应当注重司法视角
一、师德由德性伦理转向法治伦理的合理性与缺陷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展,社会利益分层日益加剧,道德法律规范的影响力日渐式微,越来越多的人用法律来评价行为的合理性
道德与法律的宏观转换影响社会对老师师德的推断
虽然许多人对老师充满德性期待,对老师的师德则更多地通过法律规定来进行评价
如由于部分院校老师工资收入比较低,部分老师为补充经济来源而开设补习班或者进行有偿家教,公众及学生虽认为这些老师的做法违反传统师德的责任,但并不认为这种兼职行为不可取
更多的人认为老师作为公职人员兼职不能履行法定义务,因而纷纷反对
近些年来老师违反师德的行为屡次发生,如对学生的暴力,给小朋友喂安眠药、公然索贿等事件将老师这职业推向风口浪尖,不仅需要面对媒体的道德审判,更重要的是受到法律的制裁
舆论纷纷认为应当通过法律和司法来法律规范老师的师德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