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制化建设思考 一、当前我国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一)规章制度导致的纠纷问题 我们国家的普通高校是依照行政机关委托或是教育法的授权行使国家公民权利的组织
普通高校根据有关规定对受教育者进行相应的管理
但是,法制社会要保障公民的权利,这样一来这两者容易产生矛盾
当前我国高校的管理制度是以法律为基础,结合本校的情况进行制定的,没有专门的审查部门
这样会在一定情况下出现学生状告学校,法院判定学校制度“无效”的情况
实际上,学校的自主管理机制是法律给学校为确保其组织目标实现而对其内部事务处理的一种裁量权
因为教学活动的特别性,很多问题无法量化处理,例如综合素养等,都要经过一定的定性才能进行推断
(二)重管理,轻权限 高校为了追求从严治校的管理效果,在拟定学生行为法律规范及学生综合评价等一些规章制度上,没有完全考虑到学校的管理制度
例如有的高校规定,禁止学生在校内有一些接吻等亲热行为,并且将这种靠学生自律的行为写入规章,这在法律上是禁止的,会造成高校管理制度与法律的冲突
(三)行政本位思想普遍 因为长期受到计划经济管理体制的影响,高校管理人员和老师对涉及学生权益的问题常常采纳命令、行政的方法来处理,很少依法解决教育教学中所出现的问题
随着市场经济的进展,学生和学校、教学和学生间的关系渐渐变得复杂,涉及高校学生维权的案件也不断增加,这无形中将学校推到了一个法治化进展的轨道中
(四)法制化管理理念缺乏 在当前高校管理工作的开展过程中,高校管理者慢慢形成了一种以行政管理作为主要管理方法的做法,在管理的形式上过分注重统一化和对学生实施绝对的领导
这种管理形式没有对学生的合法权益加以考虑
在当前的高校管理模式当中,相关的管理者缺乏法制化管理理念,认为学生就应无条件服从学校的领导,根本没有通过正规的法律渠道对学生进行管理或者解决学生之间出现的问题和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