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老师师德建设论文 6 篇 第一篇:浅论政法类高职院校老师师德建设 一、师德的定义 何谓师德,所谓师德就是指老师的职业道德,指的是老师在从事教育活动中形成的比较稳定的道德观念和行为法律规范的总和,是老师的人格魅力和内在精神力量的体现。师德不仅仅是表现为老师的职业道德,同时也是体现了老师的个人道德水平与修养。它更多的是体现了一个老师作为人类灵魂工程师的职业要求。 二、当前政法类高职院校的老师师德现状 目前,在我国有政法类高职院校 43 所,占全国 1200 所高职院校的 3%左右。近年来,随着政法类高职院校老师的不断扩充,老师队伍的日益壮大,而其中部分老师在师德方面也存在着不少问题,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 (一)对自身要求不够严格,自身修养不高 作为一名政法类高职老师,为人师表是一名老师所应该具备的基本素养,老师作为学生的榜样,而作为培育法律职业人才的政法类高职院校对老师的自身素养的要求就更高。一些老师忽视了自身素养的修养,在对专业知识的理论的理解不够深化,教授学生专业知识时并不注重学生是否理解,只顾完成自己的教学任务。而且政法类高职老师多数未经过专业的师范教育培训,对授课的体系性和实践没有得到系统性的训练。 (二)职业信念模糊,缺乏敬业精神 在政法类高职院校中,许多老师对自己的职业定位并不准确,把自己的工作当做一块跳板。并不把教书育人看做是对子孙后代有影响的一种职业,并且轻视职业教育。缺乏敬业精神,一边在学校上课一边在外面做其他职业。在课余不及时的更新和完善自己的知识体系,缺乏对学生负责的态度。 (三)受市场经济冲击影响下,部分老师三观不正 随着改革开放,我国的市场经济得到了快速的进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提高,人们对物质需求的日益扩大和财宝的增长,使得人们的价值观也受到了一些冲击。这也对高职老师们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之风盛行,一些老师在工作中往往以自己的利益为先,缺乏对老师职业的奉献精神,对学生缺乏关爱之心,往往上完课程后却忽视与学生的沟通和互动。在课下,不主动关怀学生,以自我为中心,把个人利益放到首位。 (四)片面追求科研成果,忽视教学 当前高职老师的工资水平是与其职称密切相关,而老师的科研水平被作为是职称晋升与聘用的一项重要依据。许多在校的老师不得不去申报课题和发表论文,但是真正能钻研学术的老师毕竟是少数。对于政法类高职院校的老师们,更多的是在实践教学中出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