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流域(片)防洪规划项目综述1 项目由来 1946 年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黄以来,党和国家对黄河防洪十分重视,防洪减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然而,黄河是一条流域自然条件复杂、河情特别的河流,黄土高原地区水土流失严重,进入黄河的洪水泥沙尚未得到有效控制,洪水威胁依旧是中华民族的心腹之患。因此,保障黄河防洪安全对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进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防洪一直是治黄的首要任务。1997 年,黄河水利委员会编报了《黄河治理开发规划纲要》,对黄河干流防洪治理提出了规划意见。为及时指导防洪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防备江河洪水的能力,1998 年 11月水利部以水规计[1998]485 号文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防洪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并下达了《全国防洪规划任务书》。“通知”要求各流域机构根据《防洪法》,总结多年来防洪治理的经验教训,以及江河流域新的水情、工情及地区经济进展的要求,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各流域的实际情况,对防洪规划进行修订。黄河水利委员会对该项工作十分重视,及时进行了全面部署,1998 年底防洪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启动。2 规划范围及水平年 2.1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包括黄河流域及西北内陆河地区。 黄河流域的规划范围为:黄河下游白鹤以下河段,上游宁夏、内蒙古平原河段,中游禹门口至潼关、潼关至三门峡大坝河段,沁河下游、渭河下游等主要支流河段,合计 37 段;沿黄河干流及主要支流的 8座省会城市——济南、郑州、西安、太原、呼和浩特、银川、兰州、西宁,以及 5 座重要地级市——开封、石嘴山、包头、延安、洛阳,共 13 座;大中型病险水库 84 座(其中大型 12 座)。 西北内陆河地区的规划范围为:伊犁河、塔里木河干流及其支流叶尔羌河、阿克苏河,以及开都河、玛纳斯河、霍尔果斯河、阿拉克别克河、奎屯河、黑河、石羊河、疏勒河、艾不盖河等 13 条主要内陆河;乌鲁木齐、石河子、格尔木 3 座城市;大中型病险库 32 座(其中大型 10 座)。 2.2 规划水平年 规划基准年:1997 年。 规划水平年:近期 2024 年;远期 2024 年。3 黄河流域(片)防洪治理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防洪治理现状 1946 年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黄以来,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和国家对黄河进行了前所未有的治理开发。经过沿黄广阔军民坚持不懈的努力,防洪减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 50 多年来,先后三次加高培厚了黄河下游 1 400 多 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