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吊(安装)拆除安全协议书甲方(委托单位):乙方(安拆单位):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明确在门式起重机加工、安装、拆卸过程中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遵循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双方就郑州地铁2号线0 2 工区第二项目部农业路、黄河路站工程的起重机械(龙门吊拆卸)安全责任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一.本安全生产协议作为门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合同(即《工况产品购销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应仔细履行
二.乙方的法人代表、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场地现场安全员应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
三.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必须针对工程特点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有关安全教育活动,建立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检查制度,报甲方备案
四.乙方施工人员中的电工、焊工、起重工、信号工等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有关证件复印件报甲方备案
严禁无证上岗、违章操作;施工机具必须具有符合要求的保护措施
进场施工的设备必须报验
五.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必须注意对地下管线及周围绿化和地面建筑物的保护,如遇到不明管线应实行有效的防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地下管线和地面建筑物的损坏,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甲方责任: 1
甲方拟安装或拆除的起重机械必须达到国家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合格证,制造检验证明的合规文件,设备经登记备案
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指定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协调工作,审核乙方编制的安拆专项施工方案
负责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核,确认符合下列条件: 3
1:持政府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建设部门核发的装拆资质证
2: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人员的配备及持证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3:所配备的机械,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