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林承包合同书合同编号: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甲方为造林业务需要,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经与乙方友好协商,以议价方式由乙方向甲方承包造林作业,议定合同条款如下,以资互为遵守
第一条 造林作业的内容、施工阶段及作业技术标准: 见附件一《造林作业工序及技术要求一览表》第二条 作业地点、面积一、作业地点、面积及工序以双方签认的《工序外包订单》(附件六)及规划图(附件七)确定
具体作业范围按规划图进行,作业顺序必须按甲方技术员指导进行
二、各阶段实际作业面积以验收时最新 GPS 测量面积为准,若该工序验收时无需 GPS 测量,则以上一工序 GPS 测量面积为准
三、乙方应在合同所附规划图划定的范围内作业,不得越界,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越界部分甲方不予验收
四、不得进行作业的地点见附件三《造林作业扣除地说明》
第三条 开工、完工日期一、开工、完工日期以双方签认的《工序外包订单》确定
二、甲方如因作业需要,可调整各阶段开工、完工日期,乙方应服从并配合
三、遇不可抗力的因素,经报甲方核准后,开工、完工日期可顺延
第四条 监督、检查及验收一、乙方单个工序全部完工后进行自检,自检合格方可申报甲方技术员进行预验
同一工序经甲方技术员预验两次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监工人员,如乙方不予更换,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二、具体验收方法见附件二《造林作业质量验收及结算方法》
第五条 承包作业费造林承包作业内容、方式和承包作业费用单价在甲、乙双方签认的《工序外包订单》确定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承包作业费中,已包括乙方的合理报酬、工人工资、税费及其它相关的一切费用
第六条 付款和结算一、具体付款、结算方法见附件二《造林作业质量验收及结算方法》
二、乙方以实际之作业项目及数量为请领款之依据,未实行之作业项目不得领取
三、乙方向甲方请领承包作业费时,每次均应检附发票(税费由乙方负责)交给甲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