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产业规划安排意见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进一步推动我市高新技术产业的继续快速发展,为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根据国家、省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关政策规定和先进地区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做法,特提出如下意见。结合我市实际.一、认真组织高新技术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认定(一)认定范围各类企业孵化器,国家、省正式批准的市各类园区.XX县区内注册并在当地纳税的企业和生产的产品,符合认定条件的,均可申报市高新技术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二)认定条件1高新技术园区认定条件。1国家、省正式批准建立的;2园区内市级(含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占三分之一以上;3拥有科技企业孵化器1处以上。2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条件其中孵化企业使用场地占2/3以上;2孵企业生产、经营范围符合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向;3孵化器在孵企业达到30家,1科技企业孵化器占地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其中在孵年度毕业企业数与在孵企业数之比在5%以上;4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设施较齐备,化场地内的企业达到60%.有较强的服务功能,可为企业提供商务、资金、信、咨询、市场、培训技术开发与交流和国际合作等多方面服务。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1经营范围符合国家划定的下列高新技术范围。电子技术与信息技术;生物工程和新医药技术;新资料及应用技术;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技术;先进制造技术;现代农业技术;环境维护新技术;其它激进产业改造中应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此经营范围将根据国家发布的最新高新技术范围进行适时第1页共6页修订和补充。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并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2企业运营期限1年以上.3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研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用于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应占本企业每年总收入的5%以上。4高新技术产品认定条件依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市高新技术产品认定暂行方法的通知》济政字〔〕20号)执行。高新技术产品认定条件.(三)认定方法采取随时受理、集中认定的方式;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采取分区域、分行业受理、初审,市高新技术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认定工作.集中认定的方式。高新技术园区、科高新技术企业、产品每季度认定公布1次。认定后由市科技主管部门命名授牌。技企业孵化器每半年认定公布1次.每两年进行1次资格复审,经认定的高新技术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需重新认定。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如发生变卦经营范围、合并、分立、转业的.(四)组织管理市科技局负责组织市高新技术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的评审、认定与日常管理工作。报市科技局认市科技局集中受理高新技术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认定。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负责本区域、本行业的高新技术产品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受理、初审.并将认定结果报市科技局定;市属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和高新技术企业直接报市科技局受理认定;高XX县区管委会负责区域以内的高新技术产品和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管理工作.备案。二、利用财政专项资金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财政部门要在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为加快高新技术产品培育、企业培植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建设等.用于扶持其发展。第2页共6页(一)扶持范围及确认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器内在孵企业,扶持范围。经市级以上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公司,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享受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确认,经省级以上有关部门认定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新产品、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器内在孵企业、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公司、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享受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确认,经市级有关部门认定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市级新产品、科技企业孵化器及在孵企业.按市财政局、市科学技术局的有关规定执行。(二)扶持政策作为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专项扶持资金。各级财政每年从科技三项费用新增支出预算中安排适当的资金.当年实现并缴入地方国库的增值税、营享受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