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 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工作计划 一、年度目标 (一)环境空气质量目标 20XX 年 , 城 区 可 吸 入 颗 粒 物(Pm10)年均浓度控制在 92 微克/立方米以内,重污染天数有所减少。 (二)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目标 20XX 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比例与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目标一致。 (三)重点工作目标 1. 常 态 化 管 控 可 吸 入 颗 粒 物(Pm10)。贯彻落实要求,结合实际,分时段狠抓大气污染综合整治。 2 . 推 行 工 业 领 域 清 洁 生 产 。20XX 年底前,完成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继续推动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 3 . 完 成 油 气 回 收 治 理 任 务 。20XX 年底,全面完成全区加油站和油库油气回收任务。 4.城市扬尘、餐饮油烟和秸秆焚烧污染综合整治。严格控制建筑施工、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整治餐饮油烟污染,推广使用清洁能源,严格控制城区露天烧烤。在划定秸秆禁烧区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建立秸秆禁烧联动机制,加强秸秆禁烧现场执法,推动秸秆综合利用。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工业行业多污染物协同减排 1.加强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建设及监管。强化重点工业企业燃料原料、产品堆场扬尘控制。大力推动堆场的密闭料仓与传送、自动喷淋等装置建设或顶篷、防风墙等设施建设,实行覆绿、铺装、硬化等措施。积极推动粉煤灰、炉渣、矿渣的综合利用,减少堆放量。加强沱江水泥有限公司降氮脱硝工程的运行监管。 2.加快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整治。在 20XX 年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摸底调查基础上,制定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方案;20XX 年底前,完成全区加油站、储油库的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3.积极推动燃煤小锅炉淘汰。根据核定的燃煤小锅炉淘汰清单,编制年度淘汰方案。到 20XX 年底,累计完成燃煤小锅炉淘汰总任务的 50%,确保完成省上下达的淘汰燃煤小锅炉年度减排目标任务;建成区禁止新建每小时 20 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禁止新建每小时 10 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4.加快企业清洁生产。推行工业领域清洁生产。大力进展工业循环经济进一步推动产业集聚进展,积极参加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建设生态工业园区,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推动水泥、钢铁等工业窑炉、高炉实施废物协同处置。到 20XX年底,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 20XX 年降低 15%以上。 5.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监管。组织开展 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