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三防管理部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1、协助通风副总工程师进行矿井“一通三防”的业务管理,解决矿井通风、瓦斯、煤尘、防灭火、监测监控等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2、参加矿井巷道贯穿,瓦斯排放,反风演习,通风阻力测定,瓦斯等级鉴定工作。3、参加“一通三防”范围以内的事故追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4、检查落实本矿井、采区和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风量达到《煤矿安全规程》要求。5、根据相关规定参加安全培训,监督检查业务范围以内从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6、参加矿井一通三防工作年度计划和月计划的制定,参加编制完成计划的技术措施。7、负责审查“一通三防”相关设计、方案及重大安全技术措施。监督检查矿井“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 审批和贯彻落实情况。8、掌握“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指令、政策,推广应用通风安全方面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操作方法。9、负责本矿井“一通三防”安全技措工程计划的实施,以及一通三防、监测监控等方面的质量标准化的检查、验收、考核工作。10、及时向上级领导提出“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合理化建议,不断完善“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确保安全有序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