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管理及处罚条例 一.业务准则 1. 销售工作必须坚持导向企业利益,必须导向客户满意的原则
2. 在对外业务交往中,不得泄露公司机密
3. 一切按财务制度办事,客户交款应到售楼处办理,个人不得收取客户定金及房款
4. 业务员在工作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客户钱物及接受客户宴请,如有必要须事先向经理请示
5. 所有客户均为公司所有,员工不得私自保留客户或向客户推举其他项目
6. 业务员不得再为其他任何进展商策划、接洽其他物业
7. 销售流程:业务员必须遵守销售流程,完成接听电话、接待客户、追踪客户、签定认购书、签署合同、协助办理贷款、督促客户按期付款、办理入住等手续
对违反以上业务准则的行为,一经发生,视情节严重,酌情予以处理
二.客户接待要求 1. 业务员按顺序接待客户(顺序由经理事先排定),今日最后接待者的后一名业务员即为次日第一个接待者,依次顺延
2. 当日负责楼面接待客户的业务员在接待区、洽谈区等侯、其余人员在工作区接听电话、追踪、联系客户
3. 楼面接待的业务员负责向客户详实的介绍项目情况,带客户参观样板间,利用销售说辞和技巧促使客户下定,并与客户签定房屋认购书
4. 接待客户积极主动,仔细解答客户的提问,不得使用“不知道、不了解”等用语,如遇不明白的问题及时向有关人员了解,落实清楚后尽快答复客户,不得以生硬、冷漠的态度待客
5. 严格根据开发商的承诺和答客问内容向客户介绍,不准超范围承诺
三.接听电话要求 1. 接听电话的顺序执行与接待客户的要求一致
2. 接听电话态度热情,语速适中,前导词必须是:“你好,泉发花园”
3. 业务员接听电话尽量记下对方的有关资料,说服对方到售楼现场
如实做好电话记录,以备查证,同时务必使对方记住自己的姓名、呼机
4. 业务员接听电话时,确认与对方通话完毕后再挂断电话
5. 必须用指定电话向外打电话,不得占用热线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