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安全职责1 在项目经理的带领下,依据分管的工作,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2 贯彻执行和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的条例、规程、规则和决定以及本公司的规章管理制度等。3 贯彻执行“五同时”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把安全生产列入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投入足够的精力强抓安全工作。4 参加审批项目部上报的安全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安全隐患,完成安全生产目标。5 加强对安全管理部门的领导,配强配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充分发挥安全专职专岗人员的作用,支持他们行使“三大权力”。(即:有权利进行拒绝和制止违规违章作业、违规违章指挥;发现险情、有权先停产处理后汇报;安全问题,有权越级上报)。6 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强抓特别工种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和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及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全员的安全技术素养。7 组织制定安全标准施工场地建设规划,强抓安全标准施工场地建设,并严格检查、验收。8 组织本项目每季一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应组织、督促相关部门认真认真的去讨论,限期解决,消除安全隐患。9 负责组织项目工程危险源辨识、评价和控制工作,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参加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10 发生伤亡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组织救援工作,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协助调查事故原因,做好善后工作.11 支持员工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方面的合理化建议,总结沟通安全生产方面的先进经验,表彰奖励安全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