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交通安全工作,扎实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全体老师和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全体老师和学生交通安全,特订如下制度。一、成立学校交通安全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校交通安全工作,全体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落实责任追究制。二、加强安全教育,每学期进行两次全校性集体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平常并仔细做好相应的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重点是交通法规和自我安全保护。不断提高全体老师和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三、加强对校车的管理,确保车辆机械性能良好,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与管理,提高驾驶员的素养,保证交通安全。四、严格管理校门,门外不得停机动车辆,学生在校期间任何机动车辆不得入内。五、学校、学生的父母或监护人不得提供机动车辆给未成年人或无驾驶证的老师和学生员工驾驶。六、当学校发生交通事故时,交通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挥抢救,根据学校制订的突发状况应急措施,快速组织抢救工作,并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七、组织交通安全检查队,在学生上学、放学时段,定期或不定期上路检查学生执行交通法规情况,禁止学生在公路上打闹、玩耍,禁止双人骑自行车,禁止学生驾驶机动车辆。八、做好家访,掌握学生使用交通工具情况,掌握学生步行的路线,有针对性地做好安全教育工作。九、仔细贯彻各级各类交通安全文件精神,并及时反馈交通安全工作信息,不断地去加强和改善学校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