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现场职业病防治措施第 1 页共 8 页施工现场职业病防治措施一、职业危害因素职业危害因素是指与生产有关的劳动条件包括生产过程、劳动过程和生产环境,对劳动者健康和劳动能力产生有害作用的职业因素
职业危害因素按其性质可分为以下几种:1
物理性有害因素(1) 异常气候条件包括高温、高湿、低温、高气压、低气压等;(2) 电磁辐射,如红外线、紫外线、激光、微波、高频电磁场等;(3) 电磁辐射,如 X 射线、Y 射线;(4) 噪声和振动
工程施工现场职业病防治措2.化学性有害因素(1)毒物,如铅、汞、苯、一氧化碳等;(2)生产性粉尘,如矽尘、石棉尘、煤尘等
3.生物性有害因素如皮毛上的碳疽杆菌及森林脑炎病毒、布氏杆菌等
4.其他有害因素(1)劳动组织和制度不合理;(2)劳动强度过大或生产定额不当;(3)个体个别器官或系统过度紧张;(4)生产场所建筑设施不符合设计卫生标准要求;(5)缺乏适当的机械通风、人工照明等安全技术措施;(6)缺乏防尘、防毒、防暑降温、防寒保暖等设施,或设施不完善;(7)安全防护或防护器具有缺陷
二、职业病的范围职业病通常是指由于国家规定的在劳动过程中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与生活中的常见病不同,一般认为应具备下列三个条件:(1)致病的职业性,疾病与其工作场所的生产性有害因素密切相关;(2)致病的程度性,接触有害因素的剂量,已足以导致疾病的发生;(3)发病的普遍性,在受同样生产性有害因素作用的人群中有一定的发病率,一般不会只出现个别病人
职业病具有一定的范围,即国家规定的法定职业病,病人在治疗和休息期间,均应按劳动保险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劳保待遇
三、预防医学的三级预防原则1.一级预防第一级预防旨在控制职业危害而采取的综合型措施
即从根本上使劳动者不接触职业危害因素,或控制它对人的安全水平
采取必要的卫生技术(通风、照明等)、安全技术和个体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