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XX 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要求,为完成今年区委、区政府下达我镇的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潍坊外商投资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与 村党支部、村委会签订《XX 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一)人口控制目标 1、出生人数控制在 人以内; 2、计划生育率达到 100%; 3、女性初婚晚婚率达到 95%以上、晚育率达到 100%; 4、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及时率均达到 100%; 5、计划生育统计合格率达到 100%; (二)工作指标 1、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无恶性案件、违法乱纪案件发生;无集体上访、越级上访案件发生,信访工作达标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全额落实
2、推动综合改革
计划生育社会保障改革全面推开;信息化建设在应用和提高方面有所突破;积极推动其他各项综合改革,实现既定目标
3、村民自治、知情选择运行质量提高
进一步强化村级管理,完善村级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和自治章程,实行政务公开,定期张榜公布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提高其运行质量,令群众满意
4、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年内无计划外大月份流引产和安排生育计划人员私自流引产现象,群众满意率达 95%以上
已婚育龄妇女透查率达到 100%
5、建设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公益性宣传,大力提倡晚婚晚育,新婚及时统计上报,力争达到不错报、不漏报;女性初婚晚婚率、晚育率均达到控制指标要求
6、协会组织健全,常常性开展工作
7、加强流动人口管理
流出育龄妇女的建档率、发证率、签合同率、联系率均达到 100%;流入育龄妇女的建档率、发证率、审验率、签合同率、联系率均达到 100%
8、加强特别人群的计划生育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