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和计划生育意见 为切实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制造良好的人文环境,促进街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进展,构建和谐计生新局面,特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化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简便易行的原则,精简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方法、准确反映实绩,形成正确导向,促使全街道上下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进展三大核心任务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新机制,推动全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为街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进展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 1、生育政策执行 计划生育率达 95%,一男户超生占当年计划外出生比例低于 50%,计划外多孩生育率控制在 2%以内
2、已婚育龄妇女避开节育落实 已婚育龄妇女避开节育落实率、及时率达 90%以上,查环查孕服务率达 90%以上,农村一男户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率达 90%,农村当年二孩户结扎率达 90%以上,农村当年二女户结扎率达 90%以上
3、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 出生人口性别比呈下降趋势,全年查处两件以上“两非”任务
4、流入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将流入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纳入社区、管理处工作平台,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持证率和有效率、查证率、建档率、获得完全免费环孕检率均达 90%以上,流入育龄群众接受国家规定的其它免费服务率达 85%以上,社区、管理处与房屋出租人签订流入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合同率达 100%
5、清查处理违法生育的党员、干部
6、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 年 7 月—年 6 月期间计划外出生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率达到 50%以上,年 10月—年 9 月期间计划外出生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率合计达到 80%以上,社会抚养费管理法律规范,使用合理
7、利益导向政策落实 计划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