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基本计分指标及分值 (一)稳定低生育水平(15 分):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88%(10 分),每高出一个百分点加计 0
政策外多孩率控制在 1%以下(5 分),超过部分每 1 个百分点扣 2 分,扣完为止; (二)性别比控制(16 分):1、政策内二孩以上孕情上报及时、按月访视率达到 75%(4 分),2、出生性别比控制(5分,超过 110 的部分按比值扣分,开发区计平均分),3、查处案件(7 分,查处市内案件据实计分,性别比 110 以内未办案的和开发区计平均分); (三)社会抚养费征收(11 分):XX、XX 年度累计到位率达到 80%(8 分),当年到位率达到 50%(3 分),征收往年和流动人口政策外生育每万元加计 0
1 分; (四)宣传教育(10 分):完成生育文明建设(4 分),完成宣传教育工作任务(6 分); (五)信息化建设(18 分):XX 年以来出生人口信息准确率达到 98%(5 分),全员人口主要信息完整准确率达到 95%(3分),共享平台信息有效反馈率达到 95%以上(2 分),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办证信息入库率、外出重点对象有效联系率、流入已婚育龄妇女验证信息入库率达到 85%(6 分),信息平台反馈率达到 100%(2 分); (六)生育服务关怀(18 分):长效节育落实率达到70%(8 分),服务站(室)功能发挥齐全、管理法律规范(6分,开发区计平均分),免费婚检率达到 65%以上(2 分),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服务到位率达到 90%(2 分); (七)农村计生村民自治、城镇社区建设、计生“三公开”活动达到规定要求(2 分),兑现奖励优待政策(3 分),及时办结信访案件(2 分); (八)计生业务管理法律规范,乡村计生工作人员按要求配备到位,待遇落实,参加全市活动(5 分)
二、争先创优加分项目 1、接受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