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疏散应急预案1 事故危害程度分析办公区及生活区的事故(火灾、洪水、爆炸等);施工过程当中的事故(基坑、隧道、脚手架等坍塌,动火作业发生爆炸,以及火灾,洪水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物库房和隧道,发生坍塌、火灾、洪水、爆炸等事故时,可能对现场区域外部人群安全构成威胁,而且极容易造成二次损害。2 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坍塌、火灾、洪水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后,项目部应根据事故性质、类别、严重程度,决定是否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讨论制定现场救援处置方案,以确保施工人员人身安全、最大限度降低财产损失为首要目标,根据现场勘查和救援同步进行的原则及时开展工作,保证组织到位、应急救援队伍到位、应急救援物资到位。3 预防与预警3.1.危险源监测监控(1)实行 24 小时值班电话制度,负责信息的收集与传递。办公室安排专人每天收集气象台、电视台等部门发布的气象信息通报,当有大风、大雨等恶劣气候发生时,应当立即报告应急救援小组相关人员。(2)对于重大危险源,配备专职安全员或值班人员,采纳目测或仪器监测等有效方式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实时观察观测。当发现有异常情况时,立即实行紧急应对措施并根据相关规定的联系方式报告事故抢险组。(3)对作业场所,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进行巡视,随时检查,发现异常现象,及时上报,及时排除险情。当有重大异常情况发生时,立即实行紧急应对措施并根据相关规定的联系方式报告总指挥。3.2.预警行动3.2.1 预警条件(1)当相关监控部门、监控人员发现施工异常,其危害性已经接近或超过容许变化范围;(2)已经发生物体打击事故的;(3)应急救援总指挥认为有必要启动物体打击事故救援预案的。3.2.2 预警方式、方法预警采纳无线电联系的方式,由项目部安质环保部负责此项工作,对现场安全员或者监控部门收集的第一手资料处理、分析,一旦认定达到预警条件,立即进行上报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来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4 信息报告程序施工场地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后,现场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应急救援总指挥,应急救援总指挥立即通知各应急救援小组快速前往出事地点开展救援工作,启动应急预案,必要时拨打外部求救电话:110、119 或 120,说明事故地点、严重程度、联系电话,并派人到路口接应。同时项目部应急响应小组利用电话、传真等一切快速手段将事故情况上报并立即报告指挥部。报警的内容包括:事故的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