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出库制度为了进一步法律规范保健食品出库管理工作,确保本公司销售的保健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杜绝不合格保健食品的流出,特制定本项制度
1、保健食品出库必须经发货、复核并加盖质量“未见异常”专用章等手续方可发出
2、保健食品按先进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出库
假如“先进先出”和“近期先出”出现矛盾时,应优先遵循“近期先出”的原则
3、保管人员先按“销售单”的内容在微机内准确复核,而后根据“销售单”取货完毕后,交复核人员复核,复核员应根据盖有财务章的销售清单核对购货单位、品名、规格、生产厂商、数量、批号、有效期等项目内容和外观质量后,并检查包装的质量情况,方可出库
出库复核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4、整件与拆零拼箱保健食品的出库复核:4
1、整件保健食品出库时,应检查包装是否完好;4
2、拆零保健食品应按逐批号核对后,由复核人员进行拼箱加封
5、保健食品拼箱发货时应当注意:5
1、尽量将同一品种的不同批号或规 格的药品拼装于同一箱内;5
2、若为多个品种,应尽量分剂型进行拼箱;5
3、若为多个剂型,应尽量按剂型的物理状态进行拼箱;5
4、液体制剂不得与固体制剂拼装在同一箱内
6、出库复核与检查中,复核员假如发现以下问题应当立即停止发货,并报告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处理:6
1、保健食品包装内有异常响动和液体渗漏;6
2、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6
3、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6
4、保健食品已超出有效期
7、下列保健食品不准出库:7
1、过期失效、霉烂变质、虫蛀、鼠咬及淘汰保健食品;7
2、内包装破损的保健食品,不得整理出售;7
3、瓶签(标签)脱落、污染、模糊不清的品种;7
4、怀疑有质量变化,未经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质量情况的品种;7
5、本公司质管部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暂停销售的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