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法律规范野外化探施工安全工作的措施根据 局野外作业安全工作要求,结合我校野外化探施工作业的实际情况,对我校野外化探施工作业有关安全方面的工作作下述规定:1.项目负责 是项目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项目负责对项目生产的设备安全、人员安全、生产生活安全等全权负责。项目负责对项目的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整改、安全事故的上报和处理全权负责。2. 是班组的安全员,实行一岗双责。3. 项目负责及安全员负责执行《安全生产协议》的各项条款。4.项目组要保障安全器材及设施齐全有效、劳保用品齐 全到位。5. 项目组要保障警示标语醒目。6.严格根据化探规程施工,记录明确,样品摆放正确、整齐,妥善保管。7.保持良好的周边社会关系,预防各种意外。8.做好防雷、防汛、防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预防。9.注意饮食饮水安全。10.严禁喝酒上班;严禁工作中不穿工作服、工作鞋;严禁违章驾驶;严禁事故虚报、瞒报。11.发生受伤事故必须第一时间治疗、报告和保险报案,有伤口必须在正规医院打破伤风针;对生病员工要第一时间确诊和治疗,不得麻痹大意。12.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根据华勘局有关规定 予以处罚。13. 严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主 管:2640 项目安全责任人签字: 现场安全员签字: 保 校2025-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