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机组检测修理副部长安全职责(1)在设备部主任的领导下,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协助主任完成分管各项日常管理工作,对所负责的工作负全部责任和监督责任
(2)负责各专业落实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设备等级检测修理、技改、发电厂安全风险评估、“两措”、重大危险源、技术监督、科技管理、标准化、危险事件管理等的法规条令政策指示规程制度;(3)负责组织各专业编制检测修理工艺规程,及重大项目的“三措两案”, 组织主设备的评级和检测修理、技改后的验收工作,严把检测修理、技改质量关,不断提高设备健康水平;(4)负责各专业检测修理中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各专业讨论检测修理中的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了解各专业检测修理中的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并积极组织实行措施消除隐患,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5)负责依据《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组织各专业制定必要的防范措施,保证措施落实到位
(6)负责组织各专业开展发电厂安全风险评估和重大危险源评估工作,对各专业的评估自查情况的准确性负管理责任并监督包保专业查出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
(7)负责审定各专业的机组检测修理计划和技措项目,对其项目的准确性可操作性负管理责任并监督其按期完成情况
(8)负责组织各专业编制检测修理工艺规程,及重大检测修理、技改项目的“三措两案”
组织科研项目,制定大小修安全技术措施,组织主设备的评级和大修后的验收工作,严把检测修理质量关,不断提高设备健康水平
(9)对各专业等级检测修理、技改外委承包商和外来人员的作业安全全权负责
(10)负责组织等级检测修理、技改专业开展工作票的检查工作,对其工作完成情况和完成质量负全面管理责任
(11)负责组织各专业等级检测修理、技改编制标准作业指导书,并对其完成情况完成质量负全面的管理责任
(12)定期参加挂点专业的安全活动日,帮助、指导班组安全工作,结合其阶段性的安全生产的情况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