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总经理(副厂长)安全职责1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司的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动力、公用工程等方面的安全生产负责。2 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规章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3 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监督检查相关职能部门安全职责的履行和各项规章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运转过程当中的失职和违规违章行为,保证所生产加工的水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因质量问题(或设计、施工问题)造成事故,负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4 组织制订、修订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拟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仔细组织实施。5 组织分管业务范围以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6 负责审批员工安全、卫生、消防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7 定期组织召开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不足。8 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管理和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9 规定职责范围以内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10 定期组织召开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过程当中存在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