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场地安全防范措施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公司办公秩序,做好防火、防盗、防止泄密等安全防范工作,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本着“预防为主,杜绝隐患”的原则,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项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中的安全管理,是指包括消防、防盗和用电等方面的安全管理。第三条 行政管理部为公司办公区域安全管理的负责部门;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 第二章 消防安全管理第五条 办公室不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学习,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贯教育。第六条 办公室应根据消防法规和消防部门的要求,对消防设施设备的配置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第七条 办公室应对消防设施设备的性能情况常常进行检查,确保消防栓、灭火器具等完好、有效,消防通道畅通,消防标识清楚、准确。第八条 办公区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第九条 发生火情应当立即实行相应措施。 第三章 防盗安全管理第十条 员工不得在办公室存放私人贵重物品或大笔现金,离开办公室(室内无人)应随即锁门。第十一条 会议室由行政管理部专人负责管理,保持设施设备的齐全。第十二条 财务人员外出存取大额现金时,应不少于二人;财务部门在保险柜存放过夜的现金应控制在规定范围以内。第十三条 财务部门,保存现金必须设置保险柜,保险柜钥匙必须由负责人随身携带,妥善保管。第十四条 公司印鉴由行政管理部专人负责,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分开存放,盖章人员须填写明细表;部门的公章须设专人保管。第十五条 公司车辆使用人在停放车辆时应关窗锁门,车内不宜存放贵重物品。 第四章 用电安全管理第十六条 公司办公区域应根据配电容量配置设施设备,并留有余地。第十七条 员工使用各类设施设备时,应当遵守相关的操作程序和要求,禁止违规违章操作以保障用电安全。第十八条 除办公设备以外的电力设施设备的维修应当由专人负责,不得擅自维修。第十九条 维修人员在维修各类电力设备时,应当严格根据安全操作章程操作。第二十条 员工不得在办公区域私拉电线,不得擅自使用电热器具;下班时应当切断办公设备、电风扇及各类办公电器的电源。 第五章 相关事项 第二十一条 值班人员负责下班后的安全防范工作,下班时应检查办公室门窗及电源的安全情况。如值班人员下班时仍有员工在加班,则须做好交班工作。节假日及双休日值班人员负责节假日及双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