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人助理师岗位法律规范1 工作职责1.1 贯彻执行和落实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工程局有关劳动人事的各种管理规定。1.2 负责做好员工特别工种、岗前、岗位的培训工作,会同安监部门做好员工年度、季度的培训计划、实施、落实工作。1.3 负责有关业务技术证件的核证、换证、办证工作。1.4 协助做好劳动工资、奖金的情况调查、测算、计划、调整、晋升等工作。1.5 协助劳动工资主管做好劳动工资、人事的管理工作,并处理好日常性工作。1.6 协同做好员工生、老、病、死的有关福利待遇等工作。1.7 会同做好员工个人社会保障金的填报、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1.8 负责做好管辖业务的各类报表,按要求及时准确上报,并仔细做好资料的归档工作。1.9 完成上级领导临时安排的任务。2 任职条件2.1 政治思想及职业道德2.1.1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有一定的理论水平。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奋发进取、艰苦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2.1.2 遵纪守法、忠于职责、廉洁奉公、严格管理、自我表率、开拓创新。2.2 文化程度及所学专业2.2.1 具备大学专科文化程度或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取得岗位培训证书。2.2.2 所学专业劳动人事、企业管理类专业。2.3 专业知识2.3.1 熟悉国家有关工资、奖金、津贴、奖励等政策。2.3.2 熟悉了解企业法、劳动法、经济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条文规定和法律。2.3.3 掌握劳动统计基本原理及档案管理学等专门管理知识。2.4 实际工作能力2.4.1 能正确理解上级的指示精神,并对本岗位工作的问题提出有建议性的意见。2.4.2 能正确应用劳动统计指标解释、熟练微机应用。2.4.3 能常常和上级主管部门、业务往来单位取得密切联系,建立正常的公共关系,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2.4.4 有一定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能撰写文件,制定规章管理制度,拟定工作总结等。2.5 工作经历从事劳动人事管理二年以上。